? ? ?“我們對不起組織的培養,對不起村民的信任,竟然對生養我們的這片土地起了貪念……”說這話的,是衢州市衢江區浮石街道浮石村原黨支部書記吳孝飛和時任浮石村黨支部委員、村監會主任吳水祥。
村黨支部書記和黨支部委員本該是為村謀發展、為民謀福利的好搭檔,而吳孝飛和吳水祥卻在金錢和利益的誘惑中一同被“俘虜”,雙雙淪為了階下囚。
一拍即合,工作伙伴淪為“貪腐搭檔”
土生土長的吳孝飛、吳水祥,曾經對腳下的這片土地滿懷熱愛,踏實勞作、辛勤耕耘,尤其在成為村干部后,也曾攜手為村民做過不少實事。為了方便村民用水,吳孝飛帶頭掘井,為浮石村帶來一口清泉;浮石村修路缺錢,吳水祥二話不說就墊錢為村里修路……
然而在征地款面前,老“搭檔”卻發生了質變,由搭把手為民謀利,扭曲為手拉手抱團牟利。
2014年,西氣東輸天然氣長輸管道技術裝備工業試驗中心衢州試驗站和西氣東輸二線上海支干線增輸工程衢州壓氣站因項目建設需要,征收衢江區浮石街道浮石村土地。時任浮石村黨支部書記的吳孝飛與時任浮石村黨支部委員、村監會主任的吳水祥,一同成為了征地工作組的成員,負責征地過程中的土地指界、協助征地補償款發放等工作。
作為村干部,本應盡心盡責協助政府從事土地征收工作,然而吳孝飛、吳水祥倆人卻對小微權力動起了歪心思。他們找到負責征用土地現場丈量、征地面積登記匯總、審核公示工作的征地工作組成員鄭某某,突破其本就脆弱的心理防線,將鄭某某拉入“貪腐聯盟”,形成環環相扣的利益鏈條,通過假借農戶名義虛報征地面積4000余平方米的方式,騙取大額征地補償款共計34萬余元,并予以私分。
無本合作,利用工程變相受賄
一次虛報征地套取補償款成功后,吳孝飛、吳水祥二人便嘗到了甜頭,在利欲熏心中,結成了更為牢固的利益同盟。
2016年,新田鋪自然村范圍內的姜家塢溪地塊符合申報“以獎代補”的土地開發項目的條件。吳孝飛、吳水祥負責牽頭召開村兩委聯席辦公會,確定項目立項申報以及后期具體的申報工作。
土地墾造項目中的巨大利益使不少工程老板趨之若鶩。在一次衢江區某家庭農場黃某某安排的飯局上,吳孝飛、吳水祥倆人毫不避諱地表明要想拿下項目并能順利施工,要看其夠不夠“誠意”。一番討價還價之后,本應公平競爭決定歸屬的土地墾造項目成了吳孝飛、吳水祥攫取私利的工具。項目從立項到完工,吳孝飛、吳水祥共收取黃某某好處費近90萬元,皆被平均瓜分。為掩蓋犯罪事實,吳孝飛、吳水祥倆人甚至還偽造項目轉讓合同。
對不勞而獲的“惡果”甘之如飴,吳孝飛、吳水祥二人在噬食土地的道路上一去不復返。可嘆的是,土地變現帶來了權力變現,生養之地也隨之變成了貪欲的埋葬之地。
靠地吃地,套取資金攫得更大利益
推杯換盞間,吳孝飛、吳水祥的“胃口”越來越大,竟打起了集體土地流轉的主意。
2016年12月,姜家塢溪項目順利開發,開發范圍內包含浮石村新田鋪自然村25畝集體用地,根據要求,土地開發項目中的集體土地政策處理費需經公開招標確定。
“在項目申報立項前期,吳孝飛、吳水祥二人就寄希望于通過項目獲利,先后分三筆向村集體賬戶交納了1.5萬元招投標保障金。”衢江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道,雖然二人經商討后放棄了對該項目的承接,但在集體土地政策處理中,二人又將手伸向了集體用地政策處理費。未經村集體決議,吳孝飛、吳水祥就將承包方應付給村集體8000余元的政策處理費,私自以低價向村集體繳納3年,從中套取政策處理費16萬余元后二人予以平分。
為掩蓋犯罪事實、逃避查處,吳水祥還以衢江區某家庭農場的名義與浮石村村民委員會簽訂虛假土地承包合同,并偽造黨員代表會議決議。“以為做得密不透風。”吳孝飛、吳水祥一面擔心害怕,一面自我寬慰。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二人偽造憑據、索要好處費、侵占集體財產的行為引起了村民的不滿,衢江區紀委監委多次收到關于二人違紀違法問題的信訪舉報。??
2022年4月,衢江區紀委監委分別對吳孝飛、吳水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7月,吳孝飛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吳水祥早在2020年6月,因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罪已被開除黨籍,同年7月,因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十萬元,相關職務被免去。其二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衢江區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2023年1月,衢江區人民法院以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判處吳孝飛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4萬元,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以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判處吳水祥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24萬元,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
“土地永遠是公平的,辛勤耕作嘗碩果,不勞而獲吞苦果。”貪欲不遏,妄圖搭檔噬食土地,卻終被反噬,留下深刻的教訓,時刻警醒著立足于土地上的每一個人。
來源: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