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原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余云東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230萬元。
案件的“主人公”余云東有著豐富的人生履歷,當過兵,長期在省級機關工作,主政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近9年時間。
昔日的“煙老大”本應在家頤養天年,享受天倫之樂,為何沒能“安全著陸”?
破紀破法的“煙老大”
2016年6月,中央第二巡視組向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并通報了一系列問題,指出各級一把手權力集中,缺乏有效監督制約,違紀違法問題多發,工程項目、物資采購、宣傳促銷、資金管理等領域廉潔風險大;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差距較大,頂風違紀時有發生,公款吃喝玩樂由明轉暗,選人用人不夠規范,“買官賣官”“帶病提拔”“近親繁殖”問題比較突出,執行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不夠嚴格。
2016年10月,余云東被國家煙草專賣局免去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職務。2017年6月,根據有關線索,中央紀委駐工信部紀檢組對反映余云東涉嫌違紀問題進行了初核,發現余云東存在嚴重違紀問題。根據中央紀委指示,由中央紀委駐工信部紀檢組負責具體審查工作,云南省紀委支持配合,對余云東進行立案審查。
經過深入調查,余云東嚴重違紀問題終于陸續浮出水面——
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2009年3月至2014年3月,余云東長期無償占用昆明海天酒店(云南省煙草專賣局下級單位)客房,用于住宿和存放個人物品,房費累計達141萬余元;違反議事規則,向云南佛學院捐款100萬元;違規領取薪酬122萬余元。
“靠煙吃煙”,授意下屬無償調取高檔香煙64381條供個人享用,并送給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對外接待中大量飲用茅臺等高檔酒水。
選人用人自己說了算。余云東未履行相關報批程序,擅自決定先后從煙草系統外調入楊某某等32人;違規將社會聘用員工保某提拔為海天酒店副總經理;在職數已配滿的情況下,違規將自己的司機楊某某由正科級提拔為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副處級)。
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指使下屬為其前女婿邱某在承接云南省煙草系統工程項目中予以照顧,先后支付工程項目費用共4億余元;先后6次組織親友等人赴深圳、香港、廣州、惠州等地游玩、購物,違規用公款報銷費用77余萬元。
在商人袁某某承接云南煙草保險咨詢和經紀服務中提供幫助,收受袁某某等人現金235萬元;安排下屬景某某用公款購買購物卡50萬元、從海天酒店套取現金20萬元用于個人送禮及花銷。
2013年6月,時任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的余云東,得知其被舉報后,在沒有經過組織調查核實的情況下,要求省煙草專賣局紀檢監察處按照其個人意圖形成了《關于匿名信件反映相關問題的情況報告》,謊稱舉報內容嚴重失實,其本人不存在任何舉報反映的問題。為逃避組織審查,余云東先后4次向省局財務處處長徐某某詳細打探、了解巡視調研及中央紀委駐工信部紀檢組調查核實工作情況,安排海天酒店將其免費入住酒店的信息刪除,并向審查工作人員提供了虛假的入住信息,安排其朋友諸某某轉移、藏匿違紀所得,多次更換手機及電話號碼……
中央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幾乎全部覆蓋在這位“煙老大”身上,向世人呈現了一部身為國企領導人員卻膽大妄為、破紀破法的人生悲劇。
濫權妄為,破壞煙草系統政治生態
煙草行業作為我國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和穩定國家財政收入起著重要作用。經過30多年的改革和發展,云南在煙草行業中奠定了“煙草王國”的地位,煙草對地方財政的貢獻率首屈一指。
長期以來,煙草系統政企合一、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營專賣的管理體制,讓煙草系統成為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財富中心”,企業主要領導集黨務、政務、企務于一身,權力集中、監管難度大,腐敗現象易發多發。
余云東坦言,“在我的思想深處,當官就會有特殊待遇,就能在資源配置中撈到好處,就能獲取各種私利的特權思想無處不在。”忘記了黨員身份、忘記了作為黨組書記肩負的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必然喪失靈魂,墮入深淵。
“您的這個位置,可不比副省長的位置差。”“您所在的企業是省內最大的經濟支柱,您的企業咳嗽一聲,省內經濟都會感冒。”“您可是省上的‘大兒子’,省上很多領導要辦事,還得‘求’著您,您可要關照我們啊。”……在各種吹捧聲中,余云東逐漸膨脹,理想信念動搖,漸漸迷失了人生正確的航向。
“特別是熟悉情況、各項工作打開局面以后,態度就變了,變得沒有耐心,變得驕橫。對內部的同志擺起架子,盛氣凌人,對外部常常以財大氣粗顯擺,以‘煙老大’自居,對上常常以自我吹噓、自我夸耀邀功。”余云東坦言,在成績面前,他慢慢忘記了自己是黨領導下的國有企業負責人,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企業老總,甚至別人不敢干的,自己敢干;別人敢干的,自己比別人還敢干。說話辦事決策,顧慮少了,風險意識弱了。
余云東集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3個職務于一身,卻不是從政治上、大局上和紀律規定層面看問題,而是強調自己單位的局部利益和小團體利益,遷就一些地方利益、個人利益和部門利益,“闖紅燈”大膽決策拍板。久而久之,他把自己凌駕于組織和紀律規矩之上,把自己當成“家長”,將組織原則和集體智慧丟在一邊,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受到影響,班子成員的積極性也受到打擊。
煙草行業經濟鏈長,上下游產業廣,是各路商人老板眼中的“財路”。為了與煙草搭上“線”,私企老板們從送茶葉、食品到送購物卡、現金,從幾千到上萬,讓余云東一步步淪為商人“圍獵”的對象,成為為商人牟利的“工具”。“與‘玩得好’的同事、‘合脾氣’的私人老板在一起打打牌、聊聊天、吃吃飯、喝喝茶,久而久之形成了習慣,朋友圈、生活圈、官場圈相互交織,大家有事相互照應,有好處會互相分享。”余云東說。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余云東主政云南煙草期間,買官賣官、違規選人用人、近親繁殖等問題幾乎覆蓋全省煙草系統,不僅嚴重破壞了煙草系統政治生態,也給云南政治生態造成重大污染,給“煙草王國”這張名片抹了黑。
以案為鏡,強化對煙草行業監管
黨內沒有特殊的黨員,沒有特殊的組織,不管在哪個行業,哪個部門、單位,只要是黨的組織、黨員和黨的干部,就必須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著力完善國有企業監管制度,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加強對國企領導班子的監督,搞好對國企的巡視,加大審計監督力度。要完善國有資產資源監管制度,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管。
煙草系統作為經濟支柱產業,必須把加強黨的領導作為企業健康發展的“定海神針”,必須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貫穿企業發展全過程,筑牢企業的“根”和“魂”。
余云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發生后,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新一屆領導班子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全面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嚴格執行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全省煙草系統各級黨組織層層簽訂責任書,把加強企業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與生產經營管理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
強化監督責任,緊盯一把手、關鍵崗位人員,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一把手末位表態等制度,強化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做到管業務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
加強內控監管,強化權力監督制約。結合余云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反映和暴露的全面從嚴治黨、干部人事、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等全省煙草系統管理監督薄弱環節,全方位多領域健全完善制度,扎緊“籠子”,防止“牛欄關貓”,加強系統內部審計、監督檢查。
堅持以案為鏡,以案明紀。在全省煙草系統開展汲取余云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明法紀、知敬畏、守底線。
強化監督執紀,堅決消除影響。在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的領導下,省局紀檢監察組先后成立5個專案小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嚴肅查處了涉及余云東嚴重違紀案件相關責任人72人,其中處級干部36人,科級及以下干部36人;給予黨紀處分31人、政務處分9人、組織處理20人、誡勉談話19人、批評教育18人、停發各項退休生活補貼1人。及時糾正違規違紀事項,收繳或收回涉案人員主動退繳違規違紀款項374.61萬元,收繳違規購買的購物卡772張,面值8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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