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1:被“枕邊風”吹倒的女市長
2019年2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陶淑菊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00萬元。作為內蒙古自治區在任上落馬的唯一地市級女性市長,陶淑菊的違紀違法問題通報中最鮮明的一條,是允許、縱容其丈夫王文奇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活動并謀取私利。
2011年8月,陶淑菊任職烏蘭察布市市長僅5個月,北京中奧盛達公司董事長楊某某就找到王文奇,希望能承攬烏蘭察布市中心醫院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王文奇答應后轉告陶淑菊,陶淑菊非但沒有制止,反而縱容、默許,直接向醫院領導打招呼。成功拿到該項目后,楊某某、王文奇約定,以后再有這種項目,兩人以6:4的比例分配利潤。于是2012年10月、2013年7月,在陶淑菊、王文奇的幫助下,楊某某相繼承攬市衛生局縣級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市教育局多媒體教室設備采購項目等。王文奇則跑到千里之外的北京收受楊某某共計453萬余元。
2012年,鑫志億興公司老板韓氏兄弟二人找到王文奇,希望能幫助承攬醫療器械項目,并約定利潤五五分。王文奇將上述情況告訴陶淑菊后,陶淑菊以直接打招呼的方式先后為鑫志億興公司成功拿到烏蘭察布市中心醫院采購CT、核磁、彩超、胃鏡、腹腔鏡等共計近9000萬元的大單,并先后“笑納”鑫志億興公司287萬余美元和351萬余元人民幣的好處費。
就這樣,短短5年時間里,這對夫妻“前門當官,后門開店”,將黑手伸向當地醫療等系統,斂財超過2000萬元。最終身陷囹圄,陶淑菊才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有了認識:“在烏蘭察布這樣一個貧困落后地區擔任要職,我沒有下功夫深入基層調研,沒有對地方發展做更多的思考,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給自己釀了一杯人生的苦酒。”
典型案例 2:任由夫人泡在“生意圈”的局長
“近100名職工的工資都沒還,錢就先給了晨豐公司。”這是廣州豐彩彩印有限公司在2014年破產清償時出現的狀況。按《破產法》,公司破產清算,首先還的應該是所欠職工工資和勞保費用。為什么豐彩公司會把錢先還給晨豐公司?這要從晨豐公司的“硬核”人物,廣州黃埔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與環境管理局主任科員張霞說起。
職位不起眼的張霞,另一重身份是廣州開發區企業建設和服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譚均樂的妻子。2008年,金融危機橫掃全球,廣州開發區作為外向型經濟功能區所受影響較大,一些外資企業處于半停產狀態。當時,譚均樂作為該區政法委副書記,處于調處各種矛盾糾紛的一線,結識了區內不少企業家和投資人,形成了朋友中的“生意圈”,這給了張霞“泡圈”的機會。
2009年,在一次飯局上,張霞得知印刷設備的租賃投資前景看好,決定放手一搏。按規定,領導干部配偶不能在其管轄的區域經商辦企業。于是夫妻倆就商定,分別以各自弟弟作為掛名股東,成立晨豐公司。在老板介紹下,晨豐公司出資購買的兩臺印刷設備出租給了豐彩公司,雙方約定豐彩公司每年返還20%的本金,按剩余本金的15%支付租賃費。因為經營不善,豐彩公司在2014年宣告破產。但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張霞通過譚均樂向豐彩公司和有關部門施壓,不顧群眾利益擢取清償優先權,最終違規獲利285.4萬元。
有丈夫這座“靠山”,張霞的生意做得順風順水。2010年至2011年,當譚均樂曾經“關照”過的老板岑某邀請入股清遠市砼業混凝土有限公司時,張霞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以400萬元買入10%股份。2014年砼業營收狀況未能達到預期,分紅泡湯,張霞通過譚均樂與岑某另行約定,將400萬股東出資轉為砼業公司向他們的借款,每年收取高額利息。截至2017年7月,兩人違規獲利410萬元。
夫妻聯手謀私利,全家腐敗全家哭。2018年,譚均樂和張霞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審理中。
編輯點評
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領導干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經商辦企業,且不說“背靠大樹好乘涼”,容易滋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問題,即便合法經營,也難免“瓜田李下”的嫌疑。從已查處的案例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頗為常見。
從嚴管理干部,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人員也不例外。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黨中央重視從制度上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加以規范,著力抓好源頭治理。
領導干部需牢記,手中權力要為人民謀利而非為小家謀私,只有廉潔從政、秉公用權,才對得起入黨時的那份初心、肩上扛的這份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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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清廉之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