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謝你們在留置期間的關心和幫助,我一定積極改造,把刑期當學期,爭取早日回歸社會、回歸家庭……”近日,嘉興市秀洲區紀委區監委收到一封獄中的來信。
來信人叫葛晉陽,原系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9年11月,經浙江省監委、嘉興市監委指定管轄,嘉興市秀洲區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經查,2007年至2016年,葛晉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約431.5萬元、美元8.3萬元。2020年4月17日,葛晉陽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8月20日,葛晉陽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并處罰金八十萬元;賄賂款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面對誘惑,他曾無法入睡
1961年出生的葛晉陽,自幼跟隨父母在部隊生活,17歲進入軍營。經歷22年的軍旅生活,葛晉陽從一名普通士兵成長為一名正團級干部。2000年9月,葛晉陽轉業進入浙江省某國企,職務也一升再升。
成為國企老總后,葛晉陽感到權力越來越大,身邊的朋友也越來越多。在與私企老板深入接觸的過程中,葛晉陽心態開始失衡。“出差時,看他們坐頭等艙,住豪華賓館,自己只能坐在后面的經濟艙,住旁邊的中檔酒店,心中不平,心中不爽……”葛晉陽交代說,這種心態逐步演變成“給錢就是好同志,給錢就是真感情”的判斷標準。
2007年上半年,葛晉陽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土建承包商王某,并向下屬打招呼,讓王某順利中標葛晉陽擔任董事長的嘉興發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某住宅項目土建工程。王某為表達對葛晉陽的感謝并爭取他日后的關照,送給葛晉陽現金20萬元。
第一次面對一大袋現金的誘惑,葛晉陽感到“心慌氣短、兩眼發直、幾個晚上不能入睡”。但在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后,葛晉陽以“的確也幫了忙,人家送來,也有名頭,也是‘好意’,從他們得到的好處中拿點、用點也是應該的”來自我安慰,心態也變得越來越坦然。
貪欲膨脹,他常暗示明示
在急劇失衡的心態和錯誤的價值判斷的支配下,葛晉陽貪欲迅速膨脹,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翻開案卷,在收受10人的賄賂當中,葛晉陽曾向其中6人主動暗示明示,想方設法讓當事人“意思意思”“表示表示”。
“看你的表現了,只要你表現好,會給你安排好的”“你去找誰都沒用,這個事我說了算”“我是為你們個體老板打工”……案卷中,類似的暗示明示語錄比比皆是,其中“兒子留學費用”是葛晉陽暗示明示的高頻語。“兒子出國留學費用比較大”“這個錢給我這里意思不大,給我兒子那里還有點用”“兒子留學,家庭收入也一般,壓力比較大”,葛晉陽會抓住一切時機表達此意。
辦案人員介紹,葛晉陽主張參與投資運營的所有經營活動,基本上是以國有資金巨額虧損而告終。唯一的盈利項目,是在經營狀況最好的時候,但葛晉陽卻將國有股份內定轉讓給了合作私企方老板朱某,黑手同時也伸向了朱某。
“他有意無意會跟我說,賺了錢以后不要忘了他,我感覺他是想從我這里要點好處。”從股份轉讓中得到好處的朱某在接受詢問時說。2010年上半年,朱某準備了現金20萬元送給葛晉陽。同年11月左右,朱某和葛晉陽聊起要去美國開會,葛晉陽抓住機會說:“兒子在美國生活比較艱苦。”朱某會意,到葛晉陽兒子所在大學轉交了8萬美元“生活費”。有了“感情”基礎,2012年8月左右,葛晉陽又以“還貸需要”為由,向朱某“借”108萬元,但這筆錢至案發時也沒有歸還。
2013年下半年,為續簽廣告位租用合同,私企老板李某向時任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葛晉陽所在的公司其他人說情,被葛晉陽知曉。葛晉陽因此對李某大發脾氣:“你小子鬼頭鬼腦,耍小聰明,把簡單的事情復雜化,復雜的事情簡單化,你去找誰都沒用,這個事我說了算。”李某頓時明白了葛晉陽的意思,立馬向他送上了現金6萬元、一瓶XO酒,并成功續簽了6年的租賃合同。
大肆斂財,他已變本加厲
“過載者沉其舟,欲勝者殺其身。”行走在危險邊緣的葛晉陽并沒有意識到深淵就在眼前,反而繼續我行我素、變本加厲,想方設法運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斂財。
2014年初,葛晉陽想購買一款100萬起投的理財產品,于是立馬聯系與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有合作關系的私企老板季某,讓季某提供100萬元資金,而且必須是現金。原本資金緊張的季某,自然懂得葛晉陽的意思,但考慮到生意上需要葛晉陽的關照,還是將現金100萬元給了葛晉陽。
可是,過了不久,季某自身發生債務糾紛,經濟狀況惡化。無奈之際,季某幾經波折,向葛晉陽要回了70萬元。但此事讓葛晉陽認為與季某“感情”不深,于是讓季某寫下“我和葛晉陽共同投資,現收到70萬錢”的字據。“我覺得他讓我寫這個條子目的是防止我拿這個事舉報他,到時候他拿著這個條子就有個說法。”面對調查人員,滿腹怨言的季某說道。
2013年,時任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葛晉陽想發展轉口貿易業務,與私企老板徐某合作成立新公司,商定由私企代理新公司的轉口貿易業務,并收取代理費。
2014年初,為結算第一筆代理費,徐某找到葛晉陽,葛晉陽提出要徐某按協議先交納一筆保證金,而徐某認為,葛晉陽曾承諾協議只是為了應付國資方母公司風控要求,并不需要實際支付,現如今葛晉陽提出要支付這筆保證金,純屬故意刁難。但為拿到代理費,感到無可奈何的徐某還是送給葛晉陽現金20萬元。隨后,徐某收到了來自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的160萬元代理費。
從國企老總淪為階下囚,葛晉陽以身試法,其結果早已成為必然。正如他在書信中寫道:“拿了不該拿的錢,受了不該受的利,違法必究,違法必懲。”如今,已是花甲之年的葛晉陽,本應享受天倫之樂,卻只能在監獄里反思人生、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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