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去自由的這段時間里,我不斷地捫心自問,到底是什么時候開始被欲望迷惑腐蝕,如果能回到那一刻,我一定會堅守信念,可惜沒有如果......”2022年6月9日,杭州市西湖區住建局原二級調研員程全根因犯受賄罪被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他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陳述,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深感痛悔,但一切為時晚矣。
“熱心腸”用錯地方,“糖衣炮彈”炸開防線
1999年5月,37歲的程全根被提拔為西湖區市容環衛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自此邁入領導干部行列。起初,他希望能夠有所作為,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是單位同事眼中公認的“好領導”“大家長”。由于工作出色,2005年7月,程全根調任古蕩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當手中權力漸漸變大,身邊逢迎拍馬的人也慢慢多了起來,他逐漸忘卻了自己的公仆身份。
2008年初,個體老板俞某某在西溪路浙大科技園旁加油站的隔壁搭建了臨時建筑做再生資源堆場。后有傳言稱,該地塊要拆遷。俞某某搭建的臨時建筑本屬違章建筑,但其主觀認為該建筑也可獲得拆遷補償,于是千方百計托人找到當時分管古蕩街道城建城管條線工作的程全根,希望其能給予一定幫助。
程全根跑前跑后幫忙協調拆遷補償事項的努力讓俞某某“感動不已”,認為這個領導“沒架子”“好相處”,于是便趁逢年過節之機,以“朋友”“兄弟”之名向程全根輸送利益。自2008年2月至2012年1月期間,俞某某前前后后共分9次送給程全根人民幣8.5萬元。但由于政策原因,俞某某的臨時建筑最終并未獲得拆遷補償。
“說實在的,第一次收到他給的1萬塊錢的時候,心里還是有過疑慮的,但轉念一想,我又沒有幫到他,人家反而依舊把我當朋友看待,也就收下了……”回憶起第一次“收錢”,程全根如是說道,“現在想想真是可笑,都是自欺欺人啊!”
與商人“稱兄道弟”,“人情往來”中越陷越深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更多次。漸漸地,有需求的人都知道了程全根是個“熱心腸”的領導,來找他幫忙的人絡繹不絕,其中杭州某電梯銷售公司工作人員鄭某某與程全根的來往尤為密切。
早在程全根任職古蕩街道領導時,鄭某某曾前往街道辦事處對接過電梯安裝事宜,兩人由此結識。由于年紀相仿以及都有釣魚這個共同愛好,在鄭某某的張羅下,兩家人經常一起吃飯游玩,隨著時間的推移,程全根已經完全把他當成自家兄弟看待了。
2017年5月,程全根轉任西湖區住建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這一年,鄭某某的孫子出生,他以此為由宴請程全根全家吃飯敘舊。席間閑聊過程中,鄭某某提到自己所在電梯銷售公司的業務拓展問題,程全根想到之江地區新開發項目有幾個電梯工程正準備招標,就將相關招標信息告知鄭某某,讓他們公司可以提前準備。
有了程全根的幫襯,鄭某某所在公司共在之江地區中標三個電梯工程項目,作為項目經辦人的鄭某某也獲得了公司內部給予的高額獎金報酬。因此,他格外感恩程全根這個“好大哥”的幫助。2019年5月,借著一起釣魚的機會,鄭某某一次性送給程全根人民幣10萬元作為答謝,程全根只當是“朋友”間的“人情往來”,也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我們經常一起釣魚、吃飯,我把他們都當‘朋友’啊,我幫幫‘朋友’有什么問題?”直到被留置初期,程全根仍然迷陷在所謂“朋友”的泥淖中不能自拔,他把親清政商關系中應與管理服務對象規范交往的要求完全拋之腦后,代之以錯誤的自我暗示和自我麻痹,最終在受賄的歧路上越走越遠、越陷越深。
本以為“安全著陸”,一朝夢醒追悔莫及
2021年6月,程全根退休,正當他準備開啟美好的“夕陽紅”生活時,同年10月的一紙留置決定書讓他如夢方醒。
經查,程全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多次在拆遷補償、承接物業管理業務、承接工程項目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伙同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104萬余元,涉嫌受賄犯罪。2022年4月,程全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年6月,程全根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并上繳國庫。
“我腦子太糊涂了,事到如今才想明白這個理,只要伸了不該伸的手,就會留下蛛絲馬跡,哪怕退休前沒有被查處,總有一天也會被捉,心存僥幸也終究難逃黨紀國法的嚴懲……”聽到判決結果時,程全根忍不住老淚縱橫,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他為自己的貪欲付出了應有的沉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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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清廉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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