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舉報,某家物業公司已經在某醫院連續兩年持續中標,并且第二年評標綜合評分明顯高于其他公司很多……”去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紀委監委第二監督檢查室接到信訪室轉來的問題線索,反映某醫院物業服務項目采購存在問題,隨即成立核查組第一時間到涉事醫院開展核查。
根據舉報線索中提到的“綜合評分明顯偏高”問題,核查組查閱了該物業服務項目的標書制定、公開競標、評審公示等流程的材料,著重對比分析了前后兩年該醫院的招標書與中標公司的投標書,發現連續兩年來,中標的這家公司仿佛能“提前預判”,投標數據與醫院的招標數據高度一致。
隨著調查的深入,核查組還發現該醫院提交給招投標機構的招標數據和招標方案前后兩年完全一樣,被舉報的這家物業公司連續兩年都參與了該醫院同一項目的競標并且中標。
在與醫院多名科室相關人員的談話中,核查組了解到該物業服務項目工作方案一直由醫院總務科主任劉某擬定并與代理公司單獨對接,相關數據也是其親自提交的。這一系列的線索都表明劉某存在一定的嫌疑。
“你是醫院物業服務采購工作的具體負責人,關于今年的采購事項,你有沒有什么想向組織說明的情況?”核查組找來劉某進一步了解情況。
“我們的項目都是按醫院規定的程序運作的。”面對詢問,劉某搪塞道。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中標公司的數據仿佛是為醫院‘量身定做’的,而另外2家參與競標公司的數據卻天差地別,那這究竟是‘精準押題’還是‘考前漏題’?”核查組問道。
“這……這應該只是個巧合。”劉某眼神躲閃、閃爍其詞。
“那你們招標方案連續兩年使用同樣的招標數據也是巧合?”核查組拿出近兩年物業服務項目的招標方案和中標公司的投標材料。
在證據材料面前,劉某低下了頭說:“是我鬼迷心竅,收了紅包……”
原來,今年醫院物業服務項目的采購開始前,某物業公司的老總就通過熟人向劉某打招呼,請托其按照去年的采購數據和方案提交給代理機構進行招投標,以便該公司提前做好準備從而提高中標概率。在該公司老總的多次勸說和利益的驅動下,劉某原封不動地將該醫院去年的數據提交給招投標機構。最后該公司如愿成功中標,劉某收到了3000元紅包。
最終,鑒于劉某主動上交違紀所得且認錯態度良好,北海市紀委監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處理。此外,在壓力震懾下,該醫院的另一名涉事干部也主動交代了問題,退款3萬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針對該案暴露出的管理漏洞,駐北海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向該醫院黨委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督促開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